2015年4月3日,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领取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。证书编号:gr201437000811,颁证日期:2014年10月31日,有效期三年。
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。
自2011年以来,公司即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,着手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准备。2014年5月份正式开始申报,经过合规性审查,认定、公示和备案等程序,公司终于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。
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标志着公司在科技创新能力、新产品开发能力以及经营业绩等方面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。它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加快自主创新、自主研发建设步伐,加大科研投入,充实公司创新发展后劲,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、技术创新能
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为公司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。